——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检察院多元救助传递司法温度
去年3月底的一天,一位手持盲杖的老人在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检察院大门徘徊许久,欲言又止。值班干警猜想老人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难处,忙主动将老人招呼进了接访室。
在喝了接访干警递上的热茶后,这名年逾七旬的老人终于开口说出了他的担忧。原来老人和他的儿子均双目失明,几乎丧失劳动能力。多年前,儿媳妇不堪家中贫寒,抛下两个年幼的孙女离家不归。如今,一家五口人依靠低保勉强维持生活。然而,就在2月中旬的一天傍晚,他年仅10岁的大孙女小风(化名)惨遭同村一村民猥亵。平日里活泼开朗的孩子开始变得惧怕与人交流,还会突然大哭,情绪很不稳定,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这对于本就困窘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两天前,老人听说案件送来检察院了,就想来问问该怎么办。听完老人的讲述,接访干警立即通知了未成年人检察部的承办检察官。
“一定要帮帮这个孩子!”带着这样的信念,未检部的检察官姐姐们自掏腰包购买了大米、食用油、书包、文具等,来到小风家中。一开始,小风极度自责,一直哭着说自己不是个“好孩子”,感觉大家都在嘲笑自己。检察官姐姐们耐心向她解释发生这件事不是她的错,并在征得小风父亲的同意后,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风进行心理疏导。在这之后的三个多月里,检察官姐姐们还经常到小风家陪小风聊天,为她辅导功课,有时还带上自己烧的菜。渐渐地,小风开始愿意与人交谈了,稚嫩的小脸也重新有了笑容。与此同时,针对小风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该院及时帮助小风申请了司法救助金5000元,并发放到小风爷爷的手中。
这样暖心的故事,在永春县检察院还有很多……而这源于该院与该县司法局、县慈善总会联手搭建的“司法救助+”多元模式。
永春县检察院积极筹集资金依托县慈善总会成立“检察救助基金”,以贫困户、未成年人、军人军属、残疾人等为重点救助对象,在该院受理刑事案件阶段就主动收集涉案被害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变群众“上门求助”为检察机关“上门救助”。
今年年初,该院在受理一起一死一重伤的交通肇事案时了解到,死者颜某和伤者洪某都是初二学生,父母均是农民,家庭收入微薄,而这次事故颜某和洪某分别花去医疗费十八万多元和二十一万多元。但是,被告人张某是务工人员,经济并不宽裕,案发后只分别赔偿了颜某家属和洪某二万五千元和一万五千元。加上张某系酒驾,仅有交强险赔偿限额十二万元。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原本尚能温饱自足的颜某和洪某一家一时间陷入了困境。该院获悉这一情况后,主动联系被害人家属,告知他们有申请救助的权利,并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前往被害人所在村组核实其家庭目前的生活情况,搜集相关证据材料,高效完成审批流程,赶在春节前夕,分别向本已打算抵押房屋贷款支付医药费的颜某父亲和洪某父亲送去司法救助金八千元和一万元,帮助两个家庭缓解燃眉之急,让他们可以温暖过年。
此外,该院还在一楼大厅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县司法局指派律师值班,为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一门式服务。对受到心灵创伤的救助申请人,实行“司法救助+心理救助”,提供一对一心理辅导,缓解心理创伤。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的被救助人,启动“司法救助+慈善救助”,协调县慈善总会优先纳入创业帮扶、安居工程、贫困救助范围,尽力帮助困难当事人渡过难关。截至目前,该院已为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97人次,向12名刑事被害人或其家属发放救助金8.3万元,提供心理辅导41人次。(薛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