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林草专项工作和环境资源工作的有序开展,5月27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彭程一行到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进行督导,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木兰、哈斯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督导座谈。
座谈会上,陈旗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就涉林草案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听取汇报后,督导组对陈旗法院林草工作台账进行了检查,结合近日自治区高院督导组的相关工作要求,对林草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司法工作对林草和环资工作的保护力度,联合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自然资源的规章制度;二、保障主体功能区的科学规划和开发;三、护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结合牧区生态的实际情况开展因地制宜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筑牢生态绿色屏障,高质量推进审判工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作用。
彭程庭长指出,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应尽早针对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开拓思路,找到新的工作突破口,中院在业务和技术上会给予基层院支持和指导。
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将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涉林草案件核查工作,以此为契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法院力量。 (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 玲玲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