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24日讯(记者 郭伟莹) 近日,华汇人寿发布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报告。而此次重大事项显示,历经8年,华汇人寿涉及股权归属争议的诉讼案件全部审理完结。
据悉,由于股权纠纷及其导致的公司治理问题,原保监会曾于2013年6月向华汇人寿下发《监管函》(〔2013〕33号)。
据华汇人寿官网信息显示,上述股权纠纷涉及的企业有6家,分别是:北京富徳投资有限公司、大连瑞德投资有限公司、新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宝金盛世资本运营中心。
具体来看,上诉股权纠纷涉及的重大诉讼案件有以下5件。
2013年6月,北京富徳投资有限公司诉华汇人寿“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经2013年12月9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2015年5月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华汇人寿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2013年9月,大连瑞德投资有限公司诉华汇人寿“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经2013年12月9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2015年5月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华汇人寿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2013年5月,新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华汇人寿为诉讼第三人)。原告新蓝置业已于2018年7月26日撤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华汇人寿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新蓝置业撤诉,案件审理终结。
2013年6月,大连瑞德投资有限公司诉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华汇人寿为诉讼第三人)。原告大连瑞德已于2018年7月18日撤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华汇人寿送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大连瑞德撤诉,案件审理终结。
2013年6月,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宝金盛世资本运营中心等“确认合同效力”案件。经2014年5月2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201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人和投资持有华汇人寿股权合法有效。
根据华汇人寿2018年7月披露的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信息显示,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德投资有限公司、大连三德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20%股权,大连瑞德投资有限公司、大连万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10%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华汇人寿2021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国有法人股占比20%,社会法人股占股80%。但2021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亦显示,按照《监管函》(〔2013〕33号)要求,目前正在开展公司治理整改工作。因此,截止报告日,公司对实际控制人事项尚无法报送,待公司治理整改工作完成后,将据实申报。
同时,华汇人寿多位高管目前为拟任或临时负责。具体来看:何万军,拟任董事、临时负责人;吴刚,临时财务负责人;崔秀荣,拟任董事、临时审计负责人;佟相臣,拟任总裁助理;胡方坤,拟任总裁助理、临时合规负责人;梅嘉雨,精算临时负责人。
资料显示,华汇人寿成立于2011年12 月。2012年,华汇人寿盈利563.4万元。而2013-2020年,分别亏损2111万元、2684万元、8825万元、7099.34万元、6438.08万元、7138.43万元、5824.92万元、7072.41万元。2021年一季度,华汇人寿亏损2025.88万元。
而本次股权纠纷审理完结,对华汇人寿解决多年的公司治理“顽疾”来说,必是一针“强心剂”。后续华汇人寿将如何发展,中国网财经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