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此举是对我国信用卡业务的一次全面规范,将推动信用卡业务迈入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信用卡既是支付工具,也是结算手段,还具有小额消费信贷的功能,集安全、方便、快捷于一体,在满足金融消费者需求、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尽管当前支付工具和借贷产品丰富多样,但信用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仍占据重要地位。
不过,在发展过程中,信用卡业务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发展模式较为初级,以规模和速度为主要目标,存在发卡过多、授信过度等现象;日常经营管理粗放,息费不够透明,分期业务过度营销,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部分银行过度依赖外部合作机构发卡、催收,滋生风险隐患;等等。因此,加强规范信用卡业务,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具有紧迫性。
《通知》从规范息费收取、治理过度授信、转变发展模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严格外部合作管理等5个重点方面,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特别是提出32处“不得”、1处“严禁”,如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者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者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数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对商业银行来说,要转变信用卡业务发展模式,进一步向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的高质量方向发展。比如,用好透支利率区间管理政策,对不同区域、群体和客户进行差异化定价,以优质服务吸引和留住持卡人;合理核定信用卡额度,尽量减少多头授信,严控过度授信;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和营销管理,规范息费收取,规范分期业务,完整准确披露息费标准和收取方式;加强外部合作机构的准入和管理,保护数据安全,规范催收行为,维护好持卡人合法权益。
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不过度透支,不违规套现。特别是年轻持卡人应量入为出,合理消费,尽量少用“余额代偿”等方式拆东墙补西墙,切勿通过办理多张信用卡来“以卡养卡”。对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
对监管部门来说,要以《通知》公布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管,加大信用卡业务检查和处罚力度,引导信用卡市场保持健康发展态势,避免重蹈部分国家或地区信用卡危机的覆辙。对某些类信用卡业务,应按照一致性监管原则,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 董希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