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兰溪市出台《兰溪市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了25条政策举措,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
《若干政策》明确,到今年底,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按照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2022年一季度、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制造业中型企业延缓缴纳比例为50%,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比例为100%。
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暂缓养老保险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对首次纳统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保持统计在库满两年且两年内营业额连续增长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网络餐饮经营单位,给予“阳光厨房”建设一次性补贴500元/家,免费提供部分食安封签。
持续开展“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破难个体工商户缺抵押、无担保、信息少等难题。引导银行用好降准释放资金,以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等政策。对初次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最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