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因含有丰富的氨基酸、维生素和矿物质,备受消费者的青睐,但假冒伪劣产品常常鱼目混珠,令消费者难辨真假。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要求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质,同时,以蜂蜜为原料生产的蜂产品制品不得添加淀粉糖、糖浆、食糖。
随着健康意识的不断提升,人们对蜂蜜的需求也逐渐增加。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新修订的《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以下简称《细则》),从源头规范蜂产品产业发展。
着重加强蜜源管理,进一步提高原料质量。《细则》要求企业的原料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供应商应当相对固定;鼓励企业自建蜜源基地,或与蜜源基地签订稳定采购协议;鼓励企业使用巢蜜为原料生产蜂蜜。
严格产品配方管理,杜绝掺假掺杂。《细则》规定企业生产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质;蜂产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在成品中含量要大于50%,且以蜂蜜为原料生产蜂产品制品不得添加淀粉糖、糖浆、食糖。
明确标签标识内容,禁止虚假宣传。《细则》还要求蜂产品名称必须反映产品真实属性,不得虚假标注;蜂蜜产品名称可根据蜜源植物命名;蜂产品制品应当在产品标签主展示面上醒目标示“蜂产品制品”,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面板其他文字,不得使用“蜂蜜”“××蜜”“蜂蜜膏”“蜂蜜宝”等名称;蜂产品制品配料表中应当如实标明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据介绍,《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已获得蜂产品生产许可,但不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整改,申请获得蜂产品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