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呼和浩特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首套房个人中长期住房贷款最低利率水平为4.25%。
为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呼和浩特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
据悉,呼和浩特市购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执行LPR-20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执行LPR+60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40%调降为30%,利率水平下限由现行LPR+70BP调降为LPR+60BP。
政策出台后,呼和浩特市首套房个人中长期住房贷款最低利率水平为4.25%,为近年来内蒙古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低水平。
据了解,政策的颁布实施将有效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适当减轻借款人还款压力,适度合理引导购房者市场预期,提升房地产消费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