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 吴敏
7月19日,海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批复》,同意海保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海保人寿2018年才正式开业,现阶段还需要快速进行市场拓展,但是今年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降至163.65%,这制约了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此次海保人寿发债补充资本能够为公司快速发展业务提供支持。
此前,海保人寿在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亦曾表示,正积极推进资本补充债发行工作,保障资本充足以支持业务发展。
发债支持业务发展
资料显示,海保人寿于2017年1月获批筹建,2018年5月正式开业,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地在海口市。在保险牌照发放趋紧的2017年,海保人寿作为获批筹建的险企之一,无疑是幸运的。当然,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区域性经济的支持,也为海保人寿于当年成功获批筹建提供了地域上的优势条件。
但开业以来,海保人寿的经营状况却并不显眼。作为首家在海南筹建开业的保险法人机构,目前仅有省内三家分支机构。根据监管要求,海保人寿开业两年内只能在海南省开展业务,如今两年期限已过,海保人寿的分支机构仍在省内范围。
从经营业绩层面来看,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海保人寿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2.82亿元、11.74亿元、14.29亿元,同期净亏损0.57亿元、0.97亿元、1.18亿元。2021年,海保人寿保费收入8.92亿元,同比下降37.58%,但净利润扭亏为盈,为0.09亿元。
不过,险企设立初期处于亏损也是行业常态,“作为初创期公司,在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尚未形成规模经济效益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暂时性收支期限错配的状况。”一位寿险公司人士曾向本报记者称,从行业发展规律来看,寿险公司一般都需经过“七平八盈”的锤炼,即需要扛过7年左右的亏损期,才能进入盈利通道。
而伴随业务扩张以及净利润持续亏损,海保人寿的偿付能力也在被快速消耗。该公司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019年1季度时均为2017.54%,随后经过四个季度的快速下滑,在2019年4季度降至355.47%,而2020年4季度,其偿付能力充足率进一步下滑至204.24%。今年一季度,海保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61.8%,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63.65%。
海保人寿在一季报中表示,公司每月监测保险业务进度,对偿付能力进行动态监测管理,以偿付能力充足为根本目标评估整体战略风险。公司正积极推进资本补充债发行工作,保障资本充足以支持业务发展。
对于海保人寿选择发债而非增资的原因,李文中向本报记者分析指出,发债只能补充附属资本,提升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不能提升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且总规模不能超过核心资本。但相较股东增资,发债受到的约束相对更少,发行周期更短,发行成本更低。另外,发债不会改变现在的股权结构,对于保持公司股权稳定和经营策略稳定更有利。当前海保人寿的核心资本比较充足,具有发行资本债券的空间。
股权、董事长相继变更
今年6月,海南银保监局还批准了海保人寿股权变更事宜。舜元建设将所持有的12%股权全部转让给海马投资集团。目前,舜元建设已不再持有海保人寿股权,而海马投资集团持股比例从20%提升至32%,由并列第一大股东成为单一第一大股东。海思科医药集团和易联众均持股20%为并列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3%为第三大股东,另外三家股东均持股4.9%。
一位资深保险业专家曾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险企大股东持股比例上升的同时,其在董事会的席位也会增加,这意味着其对董事会的控制力增强,在一些重大事项上容易形成一致性意见,更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
此言不虚,今年3月,银保监会批准了赵树华海保人寿董事长的任职资格,为海保人寿第二任董事长。而赵树华正是来自“海马系”,其出生于1972年6月,今年50岁,现任海马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海马(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而海马财务、海马(深圳)金控都是海马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不论是股权变更还是董事长的更替,都意味着“海马系”将进一步加强对海保人寿的话语权。
值得一提的是,从股东层面看,2021年,或受海保人寿业绩乏力牵连,海思科曾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从问询内容看,深交所要求海思科就“联营企业海保人寿2020年确认投资损益-2365.76万元,请结合该项资产各期亏损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测试的基本情况”等问题进行回答。
针对这一问题,海思科给出了“虽然海保人寿目前暂处于账面亏损状态,但只是暂时性,其本身价值并未减损”的回答。尽管海思科对海保人寿的投资预期并不悲观,但也难免给到海保人寿尽快提升经营业绩的压力。虽然海保人寿在2021年实现了0.09亿元的盈利,但今年一季度,该公司亏损0.1亿元,今年全年能否保持持续盈利还有待验证。
除了海思科,海保人寿另一大股东易联众也曾被深交所问询,不过,在这份问询函中,责任并不在海保人寿,而是与易联众持有的海保人寿股权被质押有关。
2020年,易联众受疫情影响较大,为能及时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与上海橡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易联众以持有的海保人寿20%股份提供质押担保,向橡日资产借款人民币1.5亿元,借款则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周转。不过2021年三季度海保人寿偿付能力报告中,易联众20%股权已经被解除质押,目前处于正常状态。海保人寿股东中,仅深圳智信利达所持13.3%股权被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