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线上和线下业务的边界越来越模糊,相关违规行为也就变得频繁了。8月15日,辽宁银保监局就一口气处罚了三家违规跨区经营的保险中介机构,具体来说,这三家机构违反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方式,代理销售未在辽宁银保监局辖区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
根据辽宁银保监局出具的罚单,这三家中介机构服务的保险公司有十几家,包括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等。
按照以往的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只能在开设有分支机构的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不得跨区域经营,而近些年互联网保险的出现,使保险公司突破这些限制变得容易。
对于三家保险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这实际就是借用其他持牌机构地域牌照异地出单。通俗来讲,这三家保险中介机构服务的保险公司,并未在辽宁地区开设分支机构,却依然通过中介机构销售保险产品。
违规跨区经营保险业务的情况并不罕见,此前常有保险公司因为“越界”经营被罚,但是相关情况多出现在车险、责任险等传统保险业务领域,鲜有机构因线上线下融合业务违规“跨界”。
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超出被代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也要求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禁止异地展业在相关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为什么违规跨区经营的行为屡屡出现,甚至还玩出了“新花样”?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保险研究所研究员张俊岩分析:“出现此类违规行为的主要原因还是内控管理体系出现问题,为了拓展业务而淡化了合规经营的意识。”
保险机构如此操作又会带来哪些隐患?张俊岩提示,保险公司在未开设分支机构的地区销售保险产品,有可能导致无法给客户提供及时、便利的承保和理赔服务,还可能无法保证风控的有效性,在给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的同时,也给业务经营来带风险。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保险行业线下销售模式依然是主流方式,对各大保险公司来说是核心竞争资源,而随着互联网保险大趋势的发展,不少公司也开始发展线上业务,开辟网销渠道。
针对兴起的互联网保险业务,2020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互联网保险新规”),并从2021年2月1日起执行。互联网保险新规强化了持牌经营原则,对互联网保险营销进行了严格规范。
针对线上线下融合业务,互联网保险新规早已提出了明确规定:涉及线上线下融合开展保险销售或保险经纪业务的,其线上和线下经营活动分别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无法分开适用监管规则的,同时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规则不一致的,坚持合规经营和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
当前,保险业务的线上线下边界越来越模糊,但“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合规底线不能模糊,面对行业的新形势、新变化,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该如何坚守合规与创新?张俊岩表示,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特点之一是经营可以突破地域限制,但互联网保险新规中对经营条件、业务规则等都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应严格对照相关规定检视自身的资质,科学评估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合理确定适合互联网经营的保险产品及其销售范围,有效管控风险、保障售后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