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3月21日从业内人士处获悉,银保监会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自4月3日起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工作。
根据通知,自查内容包括销售人员在自媒体发布违规或不当信息等方面。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减少保险销售人员误导等现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排查销售人员自媒体内容
通知指出,近年来,互联网成为保险产品、保险服务商业宣传推广的重要渠道。但部分保险机构对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管控不力,误导性宣传时有发生。根据通知,全面自查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机构建立及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情况;销售人员在自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视频、快手视频、微博帖子、小红书笔记、今日头条帖子等)发布违规或不当信息等方面。
具体来看,自媒体内容排查主要包括违规承诺收益或承诺承担损失,或发布通过各种名义和形式给予或承诺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的内容;进行不实陈述或误导性描述、片面宣传或夸大宣传的内容;发布内容中使用易与银行理财、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混淆的描述;片面比较保险产品价格和简单排名等10项内容。
通知强调,要彻底整改。一是即查即纠,保险机构对自查发现的不规范宣传行为,立即制止纠正;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对造成严重后果、危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依法依规依章开展处分处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完善制度机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举一反三、建立约束制度和管理机制,加强合规培训和定期检查监督。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显示,排查旨在提高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压实保险机构管控主体责任,防止销售误导,规范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
“通知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于整治行业乱象、促进行业发展的决心。此次自查整改周期为3个月,覆盖主体非常广泛、自查整改内容全面系统,有章可循。”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联席执行主任、商事与金融争议解决部主任裴虹博说。
保险产品互联网营销乱象已引起监管部门注意。贵州银保监局日前指出,部分销售人员、直播视频、网络平台等以“产品停售”“限时销售”“折扣优惠”“首月2元”等,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盲目投保;在网络场景、APP销售页面,以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捆绑搭售,强制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或服务等。
对于互联网保险产品,多个部门积极探索,让此类保险更好服务广大消费者。上海市消保委日前表示,互联网保险产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低进高出”的结构性问题,建立健全与互联网保险产品相匹配的产品设计、营销、理赔规则体系刻不容缓。
裴虹博建议,建立互联网销售责任管理制度,不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让保险销售人员认识到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在展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监管政策要求。另外,保险机构宜转变发展理念,优化完善现有营销体系,持续加强业务经营合规管理,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