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京津冀作为我国经济“第三增长极”,肩负打造“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生态环境修复改善示范区”的重要使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工作部署,6月14日,北京银保监局、天津银保监局、河北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动绿色金融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三地协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从体制机制、重点区域、产业项目、改革探索、风险防控、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重点任务,助力京津冀协同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明确发展目标。《通知》以支持京津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京津冀绿色金融协同合作为蓝图,明确该项工作时间节点和预期目标。即到“十四五”末,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基本建成与“双碳”目标相匹配的体制机制。从现在起到2030年,努力实现京津冀银行业绿色信贷年均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业务规模稳健增长。京津冀三地监管部门在统筹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加强风险联防联控、信息共享等方面实现跨越式进步。
二是推动机制优化。《通知》推动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夯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要求机构将绿色金融理念纳入发展规划之中,将低碳要求嵌入相关内部制度与流程中。通过建立绿色项目优先审批机制、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等方式,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和风险管理水平。鼓励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经验交流,探索研发适合本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模式,优化绿色信贷担保方式,积极拓展环境权益质押信贷业务,通过银团贷款、共同保险、银保合作等方式加大绿色金融供给,扩大绿色金融覆盖面。
三是坚持有扶有控。《通知》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及限控领域,推动重点区域发展及产业结构优化。引导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推动雄安新区建设,为雄安新区高端现代服务业、绿色生态农业等绿色低碳产业提供金融支持,在雄安新区建立支撑绿色低碳发展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优化项目筛选,加强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等领域投融资支持力度,持续提升重点区域金融服务质效,大力发展新型绿色保险,为京津冀绿色产业和绿色经济保驾护航;推进降碳增效,将客户环境保护情况列为准入审批中的重点审核事项,强化客户“碳表现”要素审查,推进绿色能源替代行动,为符合产能置换政策的传统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供融资支持,并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投融资准入关。
四是强化监管联动。《通知》推动京津冀三地在风险防控、信息共享方面构建监管协同机制,助力解决跨区域风险监管难、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加强京津冀三地绿色金融风险协同监管,督导银行保险机构夯实主体责任,形成资金和项目风险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制定应对各类风险的监管措施和工作程序,有效防范重大生态事件和违约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京津冀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在行业层面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建立绿色企业(项目)库,将三地的金融机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信息纳入,促进区域绿色金融资源流动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