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2023年第十一批天津市政府债券发行结果公告》,10月10日,2023年第十一批天津市政府债券已完成招标,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四期至六期)实际发行规模达到210亿元。
同日,青海省披露拟发行合计96亿元的再融资一般债券与专项债券;10月9日成功发行663.2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披露拟再发行合计403.8亿元的再融资一般债券与专项债券;吉林省披露拟发行250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
10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辽宁省也披露了相关拟发行计划。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8个省份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包含拟发行,下同)规模合计已接近4000亿元。
目前尚无对“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官方定义。市场普遍将募集资金投向为“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的再融资债券称作特殊再融资债券,前述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均属其列。
“不同于普通再融资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特殊再融资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地方隐性债务。”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级分析师冯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特殊再融资债券名义上是一笔用于再融资的地方政府债券,可以是一般债券,也可以是专项债券。”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由于并不对应一笔具体的地方政府债券,因此具有“特殊性”。从具体作用来看,特殊再融资债券或用于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特别是具有短期、高息特点的隐性债务,从而压降地方政府广义的财务压力。
冯琳介绍,通过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置换隐性债务此前已有实践。从2020年底开始,部分地方政府发行的再融资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变更为“偿还存量债务”,即被认为是用于置换隐性债务。
冯琳认为,目前已发行或拟发行的均为偿债压力比较大的地区,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将对这些地区的流动性压力起到缓释作用,也有利于改善区域整体的再融资环境。
“部分省份发行规模的超预期以及地方债务限额空间的统筹调度和充分利用,预示着本轮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可能会超出此前市场预计的1万亿元至1.5万亿元。”冯琳表示。
谈及特殊再融资债券在化债进程中的效用,明明认为,其主要针对隐性债务,尤其是符合以下特点的隐性债务,即短期刚兑、高息、以非标或债券形式存续。因此,本轮特殊再融资债券陆续落地之后,上述压力较大的隐性债务将转化为长期、低息、直接背靠政府信用的地方政府债,能有效地降低地方政府广义的财务成本。
冯琳表示,通过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来置换隐性债务是阻力较小、短期成果也比较显著的化债方法。用期限长、利率低的地方显性债务置换隐性债务后,地方整体债务结构会得到优化,债务稳定性增强,债务成本降低,债务风险相应得到缓释,从而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