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24日讯(记者 曹中原)10月24日,大商所发布通知,该所数字仓单系统将于10月30日日盘起正式投入使用,原电子仓单系统相关业务全部整合至数字仓单系统中,业务规则及相关协议中“电子仓单系统”的相关业务统一在数字仓单系统办理。
据了解,数字仓单系统是大商所面向场内场外提供服务的新一代仓单、交割系统,是继DCE交易7.0、清算7.0系统之后,大商所又一完全自主研发的业务系统。该系统通过大商所通用业务平台架构进行研发,在继承原电子仓单系统面向会员单位、指定仓库、指定车板场所、质检机构、银行、海关、港口等提供仓单和交割相关管理功能的基础上,对仓单管理、交割申请、交收管理等功能进行大幅优化与完善,有效提升了系统的易用性、稳定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