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加加食品发出2023年年报问询函,函告中一连提出八项问题。同日,加加食品还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提到公司在关联方交易内控及存货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在经历业绩连续三年亏损、控股股东和实控人股份司法冻结期延长、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加加食品”变更为“ST加加”后,接连“吃函”对加加食品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接连“吃函”
具体来看,深交所问询函中关注了多个问题。其中包括加加食品2023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主要为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玉蜜”)代加工味精的业务,该项业务采用来料加工模式,实际吨耗超过标准吨耗的部分应该由代加工单位承担,但在代加工生产中,实际吨耗超过协议约定的标准吨耗。经核算,2023年度超标准耗用原料、辅料等计5118.04万元,加加食品将该笔损失确认为应收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欠款,计入其他应收款。因此,深交所要求加加食品说明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的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与其合作历史以及对既往业务合作的内部控制情况等。
除此之外,深交所还关注了其他七项问题,包括公司投资的湖南朴和基金对外股权投资交易的意向金本金及利息未在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内收回、子公司加加(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多起诉讼案件、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经销商代理模式、产品毛利率下滑原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等方面的问题。深交所要求加加食品在5月21日前对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湖南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显示,加加食品在关联方交易内控及存货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要求加加食品说明与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签订味精代加工协议的时间、金额、具体条款及履行情况;公司每月采购原材料、委托加工味精、内部使用味精、对外销售味精及存货盘点情况;与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每月的成本核算对账情况;对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存货采取的盘点方法等。湖南证监局要求加加食品在收到关注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湖南证监局。
对于收到问询函、监管关注函一事,5月8日,加加食品相关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回应称,公司后续会披露回复函。
信誉危机
在不久前2023年报公布时,加加食品发布公告表示,由于财报被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过,对于相关问题,当时加加食品媒介部相关人士表示,不便回复。
“加加食品目前的发展情况确实不容乐观。”福建华策品牌定位咨询创始人詹军豪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问询函中这些问题不仅涉及到公司的财务和运营状况,还包括了公司的内控管理和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这些负面信息的暴露,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对公司股价和市场形象产生不利影响。
詹军豪表示,审计报告中关于代加工业务存在交易内控等问题的揭示,让投资者对加加食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产生疑虑。此外,该公司投资的湖南朴和基金未能如期收回意向金本金及利息,以及子公司发生多起诉讼案件,都反映出公司在投资和运营管理上存在一定问题。再加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卓越投资被申请破产审查,这些都会加剧加加食品的信誉危机。加加食品急需解决当前面临的内控和治理问题,确保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在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看来,加加食品财报业绩上持续亏损,直接反映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严重的挑战。深交所的问询函和湖南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中提到的有关加加食品在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方面的多项问题,表明该公司的管理存在漏洞和风险。“内部控制的不完善可能导致公司决策失误、资产流失等问题,而财务状况不佳则可能影响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和偿债能力。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得到解决,将严重制约公司的未来发展。”江瀚说。
4月28日晚间,加加食品发布的年报显示,2023年实现营收14.54亿元,同比下滑13.78%;净利润亏损1.91亿元。这已经是加加食品连亏第三年,根据历年财报数据,2021年加加食品净利润亏损8016万元,2022年亏损7963万元。加加食品在2023年财报中解释称,报告期内业绩变动的原因一方面是销售收入下降,2023年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主营产品销量有所减少,销售价格低迷;同时因全资子公司郑州公司停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人员离职补偿,导致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同比下降;以及广告宣传投入费用增加等因素,造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值,经营出现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