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将正式施行。新公司法首次通过立法形式确立了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已有超270家公司发布了拟购买或续保董责险的相关公告,而2023年同期发布相关公告的上市公司数量仅为74家。
董责险为公司高级管理层、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等提供了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投保董责险可以减轻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个人承担风险的压力。在日益复杂和多变的商业环境中,高层管理者的决策和行为可能会受到股东、投资者、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质疑和追责。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或损失,董责险可以为高层管理者提供法律费用、赔偿金额等。董责险在境外市场已被视作一项行之有效的董事保护机制,在分散责任风险的同时,还激励公司高管勤勉尽责、创新经营。
投保董责险还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高级管理人才。吸引和留住优秀高级管理人才对于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购买董责险可以作为一种激励和福利,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感和保障,这有助于增强高级管理层的凝聚力和团队稳定性。
投保董责险对提升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也大有益处。上市公司作为重要的市场参与者,其形象和声誉对于公司的业务展开、合作伙伴关系和股东信任至关重要。购买董责险,表明公司高层管理者关注风险管理和合规性,显示出公司专业和负责任的态度。这有助于增加外部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对公司的信任度,促进业务合作和公司发展。
投保董责险对于公司减少财务风险也有帮助。一旦发生高层管理者的过失或失误造成的损失,投保董责险可以帮助公司减少财务风险。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减轻了公司自身的财务压力,从而保护公司的健康运营和稳定发展。
当然,投保董责险也并非一劳永逸。董责险不是“万能”保险,当被保险人基于故意、恶意实施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时,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赔偿责任。所以打铁还需自身硬,董监高在履职时应加强对自我的约束,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勤勉尽责、积极作为。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武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