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银行员工因违法违规被警告、罚款较为常见,但随着监管持续趋严,终身禁业的案例也不在少数。7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开年至今,已有43名银行员工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涉及机构涵盖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及村镇银行。
从终身禁业的原因来看,主要涉及违规办理发放贷款,对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活动负有责任,对信用卡业务和账户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对员工管理不到位、对员工行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代客理财、代客操作以及诈骗客户财产等。
以工商银行资阳分行为例,7月11日,时任工商银行资阳分行个人金融部副经理樊均燕因对该分行信用卡业务和账户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信贷业务常常是银行人被禁业的“高发区”。例如,此前,时任农业银行天津南开支行个人金融部客户经理张恪因对该支行违规办理汽车分期业务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雷增革在河南灵宝农商行工作期间,因违规发放并侵占贷款资金,对该行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行为负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富滇银行保山分行行长黄红松也因对“贷款‘三查’不尽职,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行业”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银行员工频频被终身禁业的原因,显示出其过去一段时间的运营过程中出现诸多较为严重的违规问题,特别是贷款方面的内控问题。”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表示,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等信贷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问题频发的原因主要是存量业务规模庞大,银行业务很多交易对手是重叠的,或者有关联性,或是相关业务执行标准不严格,又有业务惯性的情况下,很容易在风控环节出现不尽职的情况。
除常规的违规行为之外,部分被终身禁业的银行人则已涉嫌犯罪。例如,时任贵州从江农商行董事长韦汝泉对该行严重违反内部控制、信用风险管理审慎经营规则导致发生涉刑案件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工商银行海口望海楼支行客服经理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团伙开办银行卡或U盾,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认为,对少数从业者开具终身禁业属于严厉行政处罚,一方面,反映相关人员造成损失危害较严重;另一方面,反映国内监管部门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相较于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等处罚,终身禁业对银行员工的影响较大,一定程度上也对银行声誉有所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可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谈及后续监管处罚趋势及建议,廖鹤凯认为,终身禁业会常态化,后续监管的处罚力度不断强化的趋势明显,且专业化持续提升,更加强调系统化“一盘棋”统筹管理,不断压缩制度套利空间,监管工作日趋细化,对具体的业务违规细节把握充分。且对以往的违规事项的回溯与纠偏,处罚追究责任对事也对人。
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廖鹤凯建议,银行要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考核以增强员工内控意识、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制定详尽的合规手册并定期更新、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定期沟通和协作等,以避免贷款违规事件的发生,确保银行业务的合规、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