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福建金融”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为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称,近日,发现个别企业以“DD0数字期权”为名,招揽群众认购投资,称其以实物资产锚定,通过境外数字资产交易所发行上线数字期权DD0,以此为噱头并与投资者签署认购协议,对外发行DD0数字期权,其本质上为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根据人行等七部门发布的通知,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为此,福建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易被恶意炒作和价格操纵,成为非法集资、诈骗、洗钱、贩毒、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要增强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理性看待虚拟币,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理财观念,杜绝“一夜暴富”的错误思想,通过正规渠道投资理财,不轻信,不盲从,守住自己的血汗钱。对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积极向各地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将予以奖励。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