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4日电 浙江三家村镇银行同日被罚。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4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违规向本行股东发放贷款;违规开展存款业务;员工行为管理缺失;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140万元。
同时,朱国兵(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余大约(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分别被警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下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3月24日成立,注册资本19800万元。2022年7月19日,该银行曾因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被罚50000元。
另外,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因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55万元。
吴大鸣(时任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李国强(时任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被警告并分别罚款10万元、8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4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0万元。2023年3月16日,该银行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被罚1000元。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罚单还显示,浙江洞头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以存款送实物礼品方式违规吸收存款;信贷风险管理不审慎;贷款五级分类不审慎被罚款95万元。朱建群(时任浙江洞头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门支行行长)被警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洞头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