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19日讯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监管局)公布相关处罚信息显示,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金隅财务公司)因存在固定资产贷款贷前调查不审慎,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北京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罚款合计70万元。
同时,时任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副经理邹娟,被北京监管局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