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期货交易所今天(6月7日)发布了《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等12项业务规则。其中提到,个人客户在广州期货交易所开户应当符合以下标准: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认可境外成交记录;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以上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期货交易所成立于2021年4月19日,目前正在开发和研究碳排放权等服务绿色发展、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一带一路”的期货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