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0日讯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银行因不良贷款余额数据报送存在偏差等,合计被罚款138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2023年11月15日。
具体来看,沪金罚决字〔2023〕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银行因不良贷款余额数据报送存在偏差;漏报贸易融资业务余额EAST数据;漏报核销贷款本金EAST数据;漏报质或抵押物价值EAST数据;漏报权益类投资业务EAST数据;漏报投资资产管理产品业务EAST数据;漏报其他担保类业务EAST数据;漏报委托贷款业务EAST数据;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报送存在偏差;理财产品销售端与产品端数据报送存在偏差;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监管标准化数据与客户风险系统数据存在偏差;EAST系统《个人客户关系信息》表漏报;EAST系统《表外授信业务》垫付情况存在偏差;EAST系统《信贷资产转让》表错报;EAST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EAST系统《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关联错误;虚假受托支付,贷款资金长期滞留借款人账户;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690万元。
沪金罚决字〔2023〕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银行因封闭式产品投资非标准化资产终止日晚于产品到期日;理财产品老产品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晚于2020年;将无法持有至到期的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未按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开展理财业务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未达到5%;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理财业务数据登记错误;违规发行大额存单;为保理业务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核严重不审慎;委托贷款违规用于购买理财;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6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