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10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0日披露,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7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存在6项违法违规事实:
1、未真实披露股东超比例质押股权的信息;
2、未按规定审查股东入股资金来源;
3、对股东资质的审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4、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5、个人经营贷款违规流入股市;
6、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市。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合计170万元。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下同
另外,江镇华(历任嘉定洪都村镇银行公司业务一部客户经理、公司业务一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总经理)对嘉定洪都村镇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官网显示,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是由南昌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与上海当地知名企业共同发起的中小农村金融机构,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属于一级法人资格银行,于2015年9月9日获得上海市银监局的开业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