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了关于终止对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诺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0年12月17日依法受理了海诺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海诺尔向深交所提交了《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回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海诺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海诺尔早在2021年已过会。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65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海诺尔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为:
1.2021年3月,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全国股转系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2020年12月和2021年7月,发行人的两个施工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请发行人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2017年以来发行人涉及移交或停运的项目共计13个,其中涉及特许经营权的项目9个,部分尚未确定赔偿方案。请发行人说明对于尚未获得补偿的项目,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采用BOT、TOT、BOO等特许经营方式,为国内中小城市量身定制适合其自身特点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综合解决方案,并提供一体化、专业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骆毅力直接持有公司45.55%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并通过海诺尔控股间接控制公司12.02%的股权,合计控制海诺尔的股权比例达到57.57%,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海诺尔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3,6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原拟募资100,000.00万元,用于成都邓双环保发电厂项目、随州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项目、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海诺尔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是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秦明正、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