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云南省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普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通知显示,缴存人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缴存人家庭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多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普洱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比例保持不变。
按照现行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孩家庭,享受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浮,二孩家庭最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上浮20%。即,生育二孩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7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9万元;生育三孩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4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8万元。
关于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缴存人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
上述通知自2024年10月14日起施行。2024年10月14日前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10月14日(含)后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