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20日讯 联创股份(300343.SZ)昨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称,联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洪国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李洪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李洪国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一是2016年4月,联创股份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上海激创广告有限公司和上海麟动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00%股权时,李洪国与股份认购方的相关出资人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书》,但未及时将该信息告知公司,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二是2021年10月,山东泰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泰仁”)购买联创股份子公司上海趣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趣阅”)100%股权,李洪国就上海趣阅能够及时回收应收账款为山东泰仁提供了担保,但未将该信息告知公司,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李洪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信息显示,联创股份主营业务为含氟新材料和聚氨酯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